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赵宇鑫)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7月预缴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企业来说,提早兑现政策红利,拥有更充足的现金投入创新研发,无疑是一项政策利好。
地处涞源的河北同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河北省首家能够量产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碳化硅单晶的战略新兴企业。近年来,在国家科技创新政策的鼓励下,该公司紧抓产业发展机遇,技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该公司负责人郑清超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是及时雨,更是强心剂。税务人员第一时间告知我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并主动上门为我们讲解申报流程,提前享受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我们企业的资金困难,充足的研发资金链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的决心!”
为落实落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涞源县税务局成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小组,与科技局建立沟通机制,获取县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中小企业名单,依托税企互动钉钉群等平台举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题纳税人学堂,向辖区内企业开展培训,对财税2023年第11号公告进行深入解读,对研发支出辅助账、企业所得税报表填写进行演示,使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同时开展上门辅导,推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