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抚宁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小案”

来源: 长城网  
2022-01-21 15:32:04
分享: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徐今)秦皇岛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小案”,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法律威严和温情。

  张某与王某同在饭店就餐,张某认为对方说话声音过大便对其出言不逊,导致双方发生语言冲突,在张某持续的言语挑衅下,王某用拳头击打张某脖子,造成张某喉部软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准确把握案件定性,认为被害人张某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认定该案为故意伤害罪并非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在案件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的听证议题、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进行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分别发表意见并进行评议,综合考虑王某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王某自愿认罪且被害人有过错等因素,最终均同意承办检察官的处理意见,一致同意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一件小案,背后是一个家庭,检察人在办案中既要装着法律,又要装着“民心”。“化解矛盾促和谐,执法为民检察情”,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止于至善”的最好评判。

关键词:抚宁,检察院,民心责任编辑: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