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磊)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持续优化服务,着力简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流程,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
以前,用地企业在取得地块后,需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价款和税费等环节后,才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业主在购房后,按照合同约定通常需要在交房后两到三年才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给企业降低成本、为群众提供便利,该县将地籍调查和土地供应环节勘测定界合并,并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指导用地企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办理交地手续时即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指导开发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相关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带来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办理“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业务共3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