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杜艳云 刘跃) “森林植被恢复费今年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开始不知道怎么申报缴纳,有了丰宁税务部门的答疑解惑,我们顺利完成13917元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申报缴费。”近日,国华(丰宁满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赵会计由衷感谢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我们公司总部在张家口市,无论是现场缴费还是银行转账,手续都比较繁琐,业务部还急着对缴费事项进行审批,税务部门指导我在电子税务局完成三方协议扣款,不到半小时整个业务办理完毕,对我们缴费人来说省时省力。”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两项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自划转工作开始以来,丰宁税务局协同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主动谋划,周密制定划转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内涵,缴费人及时知晓操作流程,有序推进“林草两费”划转工作。
下一步,丰宁税务局将继续秉承“税费皆重”理念,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进一步优化精准服务,为缴费人提供便利高效的缴费环境,切实让便民服务“春风”吹到每个缴费人的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