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硕)为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法政策,降低审前羁押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破解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高额索赔、致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难题,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利推进。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新华区人民法院、新华公安分局、新华区司法局、燕赵公证处等四部门召开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会商联席会并共同会签了上述两项制度文件,使这项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牵头召开“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会商联席会。李硕 供图
会上,新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静香对两项《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与会各方就制度的条款内容和具体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为该制度实施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新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刑庭庭长杨有凤指出,赔偿保证金及提存制度,既保障了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也避免了犯罪嫌疑人因达不成赔偿协议、得不到谅解而被羁押,同时也利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的执行。
新华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朱建伟表示,在很多轻微刑事案件中,由于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赔偿保证金制度能有有效破解这一难题。
新华区司法局副局长何荣珍表示,司法局将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尽快推进这项制度的落实。
燕赵公证处主任王松表示,公证处将及时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账户,积极推进该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新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静香指出赔偿保证金及提存制度是刑事和解制度的深化,对于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司法效率,推动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应该主动担当作为,牵头组织推进该制度落地施行,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实践,不断优化完善,让赔偿保证金及提存制度成为刑事办案中的一项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