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石鑫)近日,秦皇岛市安委办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秦皇岛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风险,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并按照《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相关要求,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负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农村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交通特点,组织公安、交通、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季度至少联合开展一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2019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治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
《通知》强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整合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力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的作用,明确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场站),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交通违法联合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推动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实体化”运行,乡(镇)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办),行政村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站),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市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十四五”期间,乡(镇)、村两级基层交安组织设置率要分别达到100%和80%。
《通知》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内容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反复进行宣传、广泛传播,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2022年年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置1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提示牌;坚持农村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结合交通安全知识主题文艺晚会、文艺下乡巡演、公益电影下乡等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