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常莫凡 供图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赵瑾琰 丁勇)2月25日,秦皇岛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茹殿利就其承办的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开展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将办案透明化落到实处。
“我们是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我是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茹殿利,是承办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的检察官。经过对案卷的审查,认为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你表示认罪认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我院现组织你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值班律师见证,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次签署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现在开始录音录像至你签署完毕为止……”
在签署过程中,茹殿利详细就案件事实、认定罪名、处理结果、量刑建议及其形成过程、程序适用等方面向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进行阐释,并听取双方意见,同时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最后在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次认罪认罚同录工作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同录规定》的贯彻落实。接下来,该院将切实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强化释法说理,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