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税务局积极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长城网记者 烟成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日前,河北省税务局就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工作下发通告,对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接收税务机关、填报要求、申报时间等进行了说明。
通告指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河北省范围内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个税年度汇缴,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不便通过以上途径办理的可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税年度汇缴,税务机关无法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逐项填写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新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受理全省个税年度汇缴邮寄申报业务。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电大街82号,邮编050061,联系电话0311-67965560。注明个税汇缴申报。
为避免他人恶意冒用身份办理申报,需将纸质年度汇算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并报送。
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0年个税年度汇缴的纳税人,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
如果纳税人对于申报填写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参考相关办税指引,咨询扣缴单位、专业人士,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