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曹恩泽 王琨)“税务局‘首违不罚’的新政策真是太人性化了,非常感谢税务部门对像我这种初犯的帮助。‘首违不罚’给纳税人提供了改正错误的机会,避免因为一些意外带来的处罚,充分让我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我以后一定引以为戒,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申报纳税。”。近期,在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做好接受罚款准备的魏光涛,在得知自己被免除处罚后感叹道。
魏光涛是河北雄安达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因企业办税人员春节期间离职,导致企业4月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收到了雄安新区税务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该企业此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系首次发生,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明确的‘首违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规定,我们对其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该局的税务管理人员说道。
今年以来,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新《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大力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人初次发生清单所列事项、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税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充分体现了税务机关的柔性执法,彰显出独特的“雄安温度”。
据了解,雄安新区税务局针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报送资料等经常发生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通过大厅显示屏、微信群、手机短信和电话服务等方式及时提醒还未进行申报的纳税人,并加强执法监管,切实保障了“首违不罚”制度的规范执行。为切实发挥“首违不罚”对纳税人的督促、引导作用,该局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讲解,引导纳税人及时改正,为雄安新区新设立企业、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加美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