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印发

来源: 长城网  田桂云
2021-04-09 22: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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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通讯员甘春国 赵勇 张少谦)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对全省现有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摸查统计、调研了解其它省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讨论研究并合理吸收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历时七个多月,最终形成了该《方案》。《方案》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组织架构、职责任务、领导体制、招录标准、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各方面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方案》旨在今年内建成一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作为今后河北省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力军”,兼顾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救援的全灾种的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担负起护卫京津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方案》中明确了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按照“省建总队、市建支队、县建大队”的总体思路,组建省市县三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省级组建省森林草原消防总队,森林草原火险市组建市级森林草原消防支队,森林草原火险县组建县级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各级政府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主体,要加大对专业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将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对专业队伍建设的指导,加快队伍组建步伐。

  《方案》中明确了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职责,主要履行以下任务:根据指令执行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事故灾难救援等应急救援任务;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携装巡护、火源管控、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排查整治火险隐患、热点核查、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靠前驻防,加大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关键部位的巡护力度;协助本地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应急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方案》中规范了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招录方式和标准,一线扑火队员原则上招用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人员。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其他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优先录用。在岗队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方案》中明确了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行统一指挥,以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调度为主,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培训和训练,全年集中食宿备勤。防火关键期、高火险天气、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段,必须全员在岗、携装备勤。提出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的教育训练、考核奖惩等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方案》还规定了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多项保障机制,确保队伍建得起、养的住,持续稳定发展。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经费要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建设完善队伍备勤训练所需的营区营房、训练场地等基础设施,配齐配足防灭火物资装备,确保一线扑火队员的工资待遇与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关键词: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责任编辑:田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