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王洪刚 王建伟 李树龙)对比五年前,2020年度三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8.80下降至4.79,下降45.6%;PM2.5浓度由91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8微克/立方米,下降58.2%;优良天由145天增加至259天,增加了114天;重污染天由65天减少至7天,减少了58天。一系列数字的背后,承载着该市上下一心、奋力攻坚的艰辛努力和汗水。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作为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排头兵,三河市委、市政府始终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守生态底线,锁定目标、精准发力,打出一套最强“组合拳”。
三河市生态文明建设与治理工作会议现场。王洪刚 王建伟 李树龙 摄
坚持在“禁煤”上下功夫
通过淘汰燃煤锅炉,大力推广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型煤及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等,彻底削减原有煤炭消费量。该市制定《关于在本市域内全面禁煤的通告》《禁煤工作实施方案》,市域内的178户煤炭经营户全部予以关闭,市域内煤炭销售网点、散煤存煤全部“清零”。全市10.4万户完成气代煤改造,1.2万户完成电代煤改造。域内各类企业10蒸吨及以下803台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清除或改造使用燃气锅炉。对所有涉及煤炭消耗的新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十三五”期间累计削减燃煤使用量6693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0208.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966.7吨,烟尘排放量8049.35吨。
坚持在“控油”上下功夫
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展油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加油站(点)及油罐车进行彻底排查,对无证照“黑加油站(点)”立即查封取缔;每月对市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抽样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等违法行为;对环保、安全、油品质量不达标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处。
坚持在“治车”上下功夫
加大进市、过境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尾气排放超标的交由交警进行处罚;大力开展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柴油三轮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专项整治;对城区违法停车、僵尸车辆不间断加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对马路市场迁移、过境车辆超限超载、沿途漏撒、车辆不整洁、摩的禁行等开展联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汽车交易市场,取缔“黑窝点、黑市场”。五年来,累计查处相关车辆违法行为1.9万起,淘汰黄标车32395辆,取缔东西市区“摩的”3200余辆。
坚持在“去污”上下功夫
强化镇村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排查整治力度,严查“散乱污”企业,特别是对与周边县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工业大院、产业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强化巡查排查,确保动态清零。出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新增,按照《河北省“散乱污”企业整治量化问责管理办法》及《三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量化问责管理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督查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专班,累计出动巡查人员3000人次,排查“散乱污”企业1236家,通过整治,共计关停取缔企业1170家,改造提升66家。
坚持在“除尘”上下功夫
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个人拆建工地、市政工程、拆违工地均由辖区或者主管单位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的标准进行管控,确保施工扬尘管控全覆盖。加强物料运输、货运车辆扬尘管控,确保运输途中不泄露、遗撒、污染路面。道路清扫保洁严格实行“以克论净”及垃圾落地限时清理作业标准,行政执法部门24小时督导巡查。加强对企业料堆场规范化管理和督导检查,加大日常巡查,出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结束矿山开采历史,关停全部22家采矿企业,拆除63条粉石生产线、10条机制砂生产线。确立“消灾除险、削高填低、覆土绿化”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露天矿山修复绿化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生态治理,投入社会资本60多亿元,6.6平方公里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共栽种各种树木110万株,种植花草2900亩。
坚持在“防烟”上下功夫
结合市、镇、村三级网格员巡查排查机制,对各类焚烧物质的种类进行确认并追溯来源,确保巡查到位、精准分类、明晰责任,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依法强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对管控责任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积极引导群众到指定地点祭祀焚烧,开展传统节日期间城区禁烧祭祀用品专项行动,实现禁烧常态化。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全面清理取缔露天烧烤并严防反弹。
坚持在“排气”上下功夫
对全市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涂装、印刷、化工、油品储运销等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行业进行摸排和梳理,累计排查涉气VOCs企业137家。建立涉重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动态管理台账,新建项目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行管控。全市59家重点涉VOCs排放企业已全部安装了超标在线报警联网装置,累计安装130台套,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按照“一厂一策”原则,要求每家企业以生产工艺、生产线为单位制定错峰方案,驻场监督员,吃住在厂,监督企业按照方案执行错峰生产。
坚持在依法处罚上下功夫
坚持铁腕治污,针对“散乱污”等违法违规企业,组织生态环境、公安、供电、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相关镇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0余次,依法下达停产限产通知书213份,出动监察执法车辆1650余台次,共检查企业700余家次,立案处罚58家企业,处罚金额257万元,有力震慑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