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发出全市河湖清理整治集中攻坚动员令

来源:  
2020-11-30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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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唐山市发布2020年第2号总河湖长令,向全市发出开展河湖清理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动员令,要求持续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道清淤疏浚,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湖生态健康。

陡河唐山市区段。

  总河湖长令着重就“四乱”清理、河道采砂管理、补水河道清理整治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乱”清理方面,以列入河湖保护名录河道为排查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河逐段落实排查责任人,重新建立问题台账,严防瞒报漏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清理整治到位,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逐个问题倒排工作计划,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河道采砂管理方面,要求持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非法采砂行为露头就打,既要查处违法行为人,又要深挖背后“保护伞”;建立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清单,编制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规划,清单之外的河道实行全面禁采。补水河道清理整治方面,对具备水源条件、可实施补水的河道采取河槽清淤疏浚、砂坑整治和河滩规整等措施,形成连贯畅通、补蓄兼容的输水通道,为河道补水创造良好条件。

长河迁西段。

  总河湖长令强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把河湖清理整治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具体行动,作出专题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县级总河(湖)长要亲自挂帅,县级河(湖)长要切实负起分管河湖清理整治主体责任,乡、村级河(湖)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河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报告问题的责任。对省、市督导检查发现的打击非法采砂和河湖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等实施挂牌督办;存在瞒报漏报、整改缓慢、虚假整改等行为的按照《唐山市落实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制度》严肃追责问责。

关键词:河湖,治理,动员责任编辑: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