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开展冬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

来源: 长城网  
2020-11-26 1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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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通讯员 石鑫)日前,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做好冬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冬季历来是事故多发期,由于铁、金等矿石价格上涨、企业四季度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季节气候变化等因素,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冬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提高企业管控能力,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明确,专项整治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生产、建设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选矿厂,重点整治内容有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共15项。整治时间从2020111日至2021331日,共分为企业自查整改、全面整治、督查执法、回头看和总结提升五个阶段。

  通知强调,各县区应急部门要紧密结合非煤矿山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制定方案。各级各相关企业要把专项行动与两节、“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相关措施,加强指导帮助,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聚焦冬季放矿、通风系统、动火作业、采空区管理等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环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要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限期整改。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对中省属非煤矿山企业和各县区进行抽查,各县区非煤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各级应急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不按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整治后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发现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将及时移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需依法采取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和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安、供电等部门。

   

关键词:秦皇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责任编辑:田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