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如何辨别非法集资?

来源: 河北省银行业协会  
2021-06-25 18:34:00
分享:

  一、非法集资特点

  1.非法性。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是被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公开性。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伪装性。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类型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庄园、养老地产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13.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

  14.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1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16.假借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危害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4.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5.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合同中约定的利益条款也无效,投资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关键词:银行业协会,风险提示,辨别非法集资责任编辑: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