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郑倩南 马跃)“因自身疏忽和日常工作太忙,忘记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已经逾期,接到咱们税务局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我赶紧过来补充申报。税务局考虑到我是首次逾期,且符合‘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按照政策对我不予处罚,我感到特别高兴,也感受到了咱们税务执法的温度。今后,我一定如期申报。”10月21日下午,唐县某汽车销售服务部的程先生来到唐县办税大厅补充办理纳税申报。
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唐县税务局围绕精确执法和精细服务相关要求,把推行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作为税务部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对内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内容及相关规定,确保税务人员能够准确掌握清单中的全部要点;对外,线上通过税企微信群、微信朋友圈、LED电子屏等渠道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放,线下通过主动上门、走访调研、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及时将“首违不罚”清单内容传达到每一名纳税人。截至目前,唐县已有5户纳税人享受到“首违不罚”政策红利。
唐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表示,“首违不罚”清单的实施,正是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推行“首违不罚”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有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同时也彰显了税务部门“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理念。